一、编制依据
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进行,消除事故隐患,杜绝事故发生,依据如下,规定制定该方案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范》;《安全帽》执行国家标准;《密目式安全网》国家执行标准;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。
二、工程概况(略)
三、主要安全防范方法
1、安全网的设置
(1)本工程外侧全部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,施工层以每层设置兜网一道。
(2)安全网必须有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准确性用证。
(3)安装密目式安全网上的每个环扣,都必须选用14#铅丝与架管、连接牢固,不应有缺扣现象。
(4)密目式安全网之间连接紧密。
(5)所有平网网面不要绷得过紧,系结点沿网过均匀分布,并扎牢固。
2、基础安全防护
(1)基坑边3米以内不得堆土,堆料和设置机具。
(2)在基坑边沿0.5-1.5m处设立护身栏杆,并挂网。
(3)对基坑边沿经常检查,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和异常情况时施工人员立即撤离操作地点,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。
3、洞口防护
(1)屋面及楼层平台上下水管道预留洞口,用盖板覆盖。
(2)阳台等处的门洞口,均加设固定防护门,或栏杆。
(3)地面上的安全通道顶部,设安全防护棚,顶棚用架板铺设。
4、临边防护
(1)基坑周边、屋面、楼层四边等处设置防护栏杆。
(2)楼梯口及楼梯边,安装临时防护栏杆。
(3)物料平台两侧边,设防护栏杆,平台设置开关式安全门。
5、支、拆模安全防护
(1)支、拆模时,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,各工序所支设的模板未固定前,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。
(2)严禁在连接件及模板件上攀登上下。
(3)支设角柱,大梁模板时,搭设操作平台进行操作。
(4)拆模形成后,临边及洞口立即予以防护。
6、门窗工程的安全防护作业
(1)安装玻璃时,严禁站在门窗樘子上操作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。
(2)窗口作业,操作人员的重心位于室内,不得在窗台站立,必要时
挂安全带进行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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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防护
(1)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,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。
(2)拆下的模板,脚手架等部件,临边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大于1米,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。
(3)楼梯边口,通道口,脚手架边缘等处,严禁堆放物件。
8、安全帽的正确使用
(1)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。
(2)使用安全帽,要认真检查帽壳,帽衬有无损坏现象,装配圈要牢固,下颚带绳要系紧,不合格的严禁使用。
(3)戴帽后,要检查帽箍是否松紧适宜,端后箍要箍紧,下颚带必须系紧。
(4)休息时,不要将安全帽当凳子坐,下班后不要把帽子当作放东西的容器。
(5)炎热天气不可用遮阳帽、防雨帽代替安全帽。
9、安全带的使用
(1)使用的安全带要高挂低用,防止摆动碰撞,绳子不能打结。
(2)在攀登和悬空作业中,必须佩戴安全带,而不可在不固定的设施上挂钩环。
(3)安全带在不使用的时候要妥善保管,不可接触高温、明火、强碱或尖上持钩。
(4)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,安全带要定期检查。
10、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
(1)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,凡患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,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。
(2)高空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,设置围栏,禁止闲人闯入通行,建筑物的出入口,应搭设3-6米,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,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。建筑高度>24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,间距不小于700mm。
(3)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的双层水平安全网。
(4)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,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严禁沿高墙、脚手架、挑梁、支撑、运行吊栏等处攀登或行走。
(5)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。
(6)遇有5级以上大风、大雨、浓雾时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。
11、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
(1)施工现场必须三相五线制,做接零保护。
(2)按临时用电的方案平面图安装就位。
(3)电闸箱必须有防雨棚并上锁。
(4)各开关箱均实行“一机一闸一箱一漏”制。
(5)每月检查二次漏电保护器、闸具及做好记录。
12、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
(1)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,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,穿绝缘胶鞋。
13、消防保卫制度
(1)现场建立门卫制度,实行凭证出入制度。
(2)木工厂地设有灭火器及挂有“禁止吸烟”警告牌,吸烟罚款20元。
(3)现场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,做到布局合理,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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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安全管理措施
(1)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的产品购买及使用。
(2)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,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,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。
(3)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更改、挪动、任意拆除,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,必须经过批准,方可变更。
(4)安全防护设施处挂有相应标志牌。
五、操作规程
1、在进行高空作业前,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、吊篮、安全帽、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、有效方可使用。
2、 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,必须在作业前或进入作业区前戴好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。
3、进行高空作业时,应在地面危险范围内设立危险警示标志。
4、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,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,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,切实履行职责,密切注意作业状况,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。监护人员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。
5、 高空作业时,应将手持工具、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内,严禁工具袋由高空掉下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。
6、高空作业时所有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,不可向下投掷或向上抛送物件。
7、 在高处进行电焊、气割等动火作业时,电线、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。氧气瓶、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,行车下必须有专人看护。不允许火星、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。严禁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。
8、 进行立体作业时,在上、下作业层之间应设防护网,上、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,避免坠落物体伤人。
9、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, 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。
10、 遇大雨、大雪、光线不足、风力达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,安全管理处将进行通知,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,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。
11、 无安全措施,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、构件上行走或作业。
12、 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打闹跑跳。
13、 严禁酒后进行高空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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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
一、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,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方可进行高处作业。验收也可分层进行,或分阶段进行。
二、安全防护设施,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,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。
三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,应具备下列资料:
1、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;
2、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;
3、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。
四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、所有临边、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;
2、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、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;
3、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;
4、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;
5、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。
五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,并作出验收记录。凡不符合规定者,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。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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